外國人在美國申請商標代理服務
永輝提供貴司到美國申請商標(Trademark)服務,包括商標檢索,向USPTO提交申請,申復 (若有):處理異議 (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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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註冊常見問題 (FAQ)
- 什麼是商標?商標、服務標章和註冊商標之間有什麼區別?
解答: 商標可以是任何文字、詞語、符號、設計,或是這些元素的組合,用來識別您的商品或服務,並將其與競爭對手區分開來。簡單來說,商標是顧客在市場上認出您的品牌的方式。
「商標」一詞可以指商標 (Trademark) 和服務標章 (Service Mark)。商標用於商品,而服務標章則用於服務。例如,一個品牌的名稱用在衣服上是商標,而用在美容服務上則是服務標章。
重要的是,擁有商標權並不代表您擁有該文字或詞語的通用權利,而是擁有該文字或詞語與您特定商品或服務結合使用的權利。例如,您的木工品牌有一個獨特的商標,並不代表您可以阻止其他人將類似的商標用於非木工相關的商品或服務上。
註冊商標是指向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申請並獲得註冊的商標。一旦註冊成功,您將獲得更廣泛的法律保護,包括全國性的權利,並且可以使用 ® 符號。 - 我需要委任律師來申請美國商標嗎?
解答: 如果您是居住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您不一定要委任美國執業律師來代理申請。但是,如果您是居住在美國境外的外國申請人,您必須委任一位美國執業律師來代表您在美國專利商標局處理所有商標事務。
即使您不是強制需要委任律師的申請人,聘請律師仍然有許多好處。律師可以為您提供商標相關的法律建議、進行商標檢索、準確準備申請、回應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法律信件、執行和維護您的商標權利、並在商標審判與上訴委員會 (TTAB) 代表您。此外,律師還能保護您免受詐騙的影響。
雖然聘請律師會增加申請的整體成本,但長遠來看,律師的專業知識可能幫助您避免錯誤並節省時間和金錢。 - 提交商標申請時,我需要提供什麼?
解答: 申請商標時,您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申請人資訊: 完整的法律名稱、法律實體類型(如公司或個人)以及公民身份或成立國家。
住所地址: 申請人的實際地址。
代表資訊: 如果您有聘請律師,您需要提供律師的姓名、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律師執照資訊。
清晰的商標圖樣: 清晰的商標圖像。
商品和服務的識別: 與商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的列表,並按照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進行分類。這必須非常精確。
申請基礎: 指定申請的法律依據,如「已在商業中使用 (Use in Commerce)」或「意圖使用 (Intent to Use)」,或者基於國外已註冊或已申請的商標。
聲明: 一份由授權人員簽署的聲明,表示您真實且有意在美國商業中使用該商標。 - 什麼是「使用在商業中 (Use in Commerce)」和「意圖使用 (Intent to Use)」?我應該選擇哪一個作為申請基礎?
解答: 這兩種是常見的商標申請基礎。
使用在商業中 (Use in Commerce): 代表您已經開始在州際商業中販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您需要提供證據 (Specimen) 證明您如何使用商標,以及首次在任何地點和首次在商業中使用的日期。例如,您在加州製造T-Shirt,然後將其販售給紐約州或加拿大的買家,這就屬於「使用在商業中」。證據(Specimen) 必須顯示商標與商品或服務直接相關。
意圖使用 (Intent to Use): 代表您尚未開始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但您真誠地打算在未來三到四年內這樣做。例如,您正準備設計一款新的手機應用程式,但還在開發階段,尚未正式推出,這就屬於「意圖使用」。
如果您已經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就應該選擇「使用在商業中」作為申請基礎。如果您尚未開始使用商標,但有意在未來使用,則可以選擇「意圖使用」作為申請基礎。但是,在「意圖使用」的基礎下,您必須證明您已經開始使用您的商標,並提交適當的文件(例如使用聲明),才能完成註冊。 - 美國商標申請的費用是多少?還有什麼其他的費用?
解答: 美國商標申請的費用是按商品或服務類別計算的。
基本申請費用:
TEAS Plus:每類商品或服務約 $350 美元。
TEAS Standard:每類商品或服務約 $400 美元。
除了基本申請費用外,您可能還會遇到其他額外費用,例如:
資訊不足附加費:如果您的申請資訊不完整,每類將收取約 $100 美元。
自定義商品/服務描述費:如果您使用自定義描述而非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預先批准的條目,每類將收取約 $200 美元。
過長描述費:如果您的描述超過 1000 個字元,每類每超過 1000 個字元將收取約 $200 美元。
此外,如果您委任律師,則還需要支付律師費。具體的費用請參考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官方網站(www.uspto.gov)或諮詢您的律師。 - 美國商標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解答: 美國商標註冊的時間長短取決於許多因素。一般來說,這個過程需要 12 到 18 個月。您的申請可能因為各種法律原因而被拒絕,所以無法保證您的商標一定會註冊成功。
商標註冊是一個複雜的流程,需要經過多個階段,包括申請提交、審查、公告和註冊。申請的準確性和您對審查意見的回應速度也會影響速度。您可以查看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的時間表和處理時間資訊,了解您的申請可能需要多長時間。 - 我如何維護我的商標註冊?
解答: 您的商標註冊可以永久有效,只要您持續在商業中使用您的商標並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證據證明您仍在商業中使用即可。您需要定期提交維護文件和支付費用。
具體來說,您需要在註冊後的第五年至第六年間提交一份「使用宣誓書 (Declaration of Use)」 (Section 8 Affidavit)。您還需要在註冊後每十年提交一份「使用宣誓書和續展申請 (Combined Declaration of Use and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Section 8 & 9 Combined Filing)。如果您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維護文件,您的聯邦註冊將會失效,您需要重新開始申請流程。 - 為什麼我需要註冊我的商標?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有什麼不同?
解答: 雖然您不需要強制註冊商標,但註冊商標能給您更廣泛的權利和保護。未註冊的商標 (Common Law Rights) 的保護範圍僅限於您實際使用該商標的特定地理區域,並且權利相對薄弱。
註冊商標的好處包括:
您的商標會被列入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資料庫,提供大眾查詢。
在聯邦法院,註冊證書可作為您擁有該商標的法律依據,無需提供大量證據。
您可以使用您的註冊作為在其他國家申請商標保護的基礎。
您可以在聯邦法院對涉及商標的訴訟提起訴訟。
您可以在商標上使用 ® 符號,表明您已註冊,這可以有效嚇阻他人使用您的商標或類似的商標。
您可以將您的註冊登記在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CBP),使其可以阻止侵犯您商標的商品的進口。
註冊商標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保護您的品牌,使您在商業擴張時擁有更強大的法律基礎。
簡單來說,註冊商標可以讓您獲得更廣泛的法律保護和商業優勢,而未註冊的商標則保護範圍有限。
美國商標申請流程:時間軸、角色與指南
起始時間: 申請人決定在美國註冊商標
時間軸階段:
- 1.申請前準備階段 (時間不定):
- 1.1商標檢索:
目標:確保所選商標尚未被他人使用或註冊,降低申請被駁回的風險。
方法:使用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商標電子檢索系統 (TESS)。 聘請美國執業律師或專業檢索公司進行全面檢索。 - 1.2選擇申請基礎:
適用對象:外國申請人。
申請基礎選項:《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 第 44 條: 依據外國申請或註冊。
第 1(b) 條: 意圖使用 (Intent to Use),申請人計劃在美國商業中使用該商標但尚未開始使用。 - 1.3聘請美國執業律師:
要求:外國申請人必須委託美國執業律師作為在 USPTO 的法定代表。
理由:美國商標法規複雜,需專業律師協助符合所有法律程序,並處理與 USPTO 的溝通。 - 1.4 準備申請文件:
內容:申請人資訊:完整的法律名稱、法律實體類型(公司或個人)、公民身份或成立國家。
住所地址:申請人的實際地址
代表資訊:律師的姓名、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律師執照資訊。
清晰的商標圖樣:商標的清晰圖像。
商品和服務的識別:與商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列表,按照 USPTO 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進行分類。
申請基礎聲明:指定申請的法律依據 (Use in Commerce 或 Intent to Use)。
聲明:由授權人員簽署的聲明,表示真實且有意在美國商業中使用該商標。
注意事項:確保所有資料準確無誤,避免額外費用和延遲。 - 2.申請階段 (約 6-8 個月,可能更長):
- 2.1提交申請:
方法:透過 USPTO 的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線上提交申請。
申請類型:TEAS Plus(費用較低,但要求提供所有必要資訊)或 TEAS Standard(費用較高,彈性較大,允許申請後再提供部分資訊)。 - 2.2 取得申請案號:
提交申請後,USPTO 會提供一個申請案號。 - 2.3 商標審查:
由 USPTO 的審查律師審查申請,確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審查重點:商標是否與現有商標衝突、是否具備可註冊性、商品/服務描述是否正確。 - 2.4申復 (若有):
如果審查過程中發現問題,USPTO 會發出審查意見 (Office Action)。
申請人需要透過律師提出申復,回應審查意見,提出證據和論點支持商標註冊。 - 3.公告階段 (3 個月):
- 3.1商標公告:
如果申請符合所有要求,商標將在官方公報 (Official Gazette) 上公告。
目的是讓第三方有機會在 30 天內提出異議。 - 3.2處理異議 (若有):
如果收到第三方異議,申請人需要準備應對,可能需要額外的法律諮詢。
解決異議的方式包括:與異議方協商、提供證據反駁異議、提起訴訟等。 - 4.註冊階段 (時間視異議情況而定):
- 4.1核准註冊:
如果沒有異議或異議被成功解決,商標將被核准註冊。 - 4.2發證:
USPTO 會發出商標註冊證書。 - 5.註冊後維護階段 (持續):
- 5.1第五至第六年:
提交使用宣誓書 (Declaration of Use),並附上使用證據。
證明該商標仍在商業用途中使用。
未能提交將導致商標註冊被撤銷。 - 5.2 每十年:
提交使用宣誓書和續展申請 (Combined Declaration of Use and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保持商標有效。
重要時間點:
- 商標審查: 約 6-8 個月
- 公告期: 3 個月
- 商標專用期限: 註冊日起算 10 年
- 使用宣誓書提交: 註冊後第 5 年至第 6 年間
- 續展申請: 第 10 年專用期限到期前六個月內
美國商標申請流程角色列表
- 申請人 (Applicant):
外國個人或公司,欲在美國註冊商標的實體。 - 義務:
必須聘請美國執業律師。
需提供詳細的申請資訊、商標圖樣和商品服務列表。
需要遵守 USPTO 的各項規定,並及時回應審查意見。 - 美國執業律師 (U.S. Licensed Attorney):
外國申請人在 USPTO 的法定代表。 - 職責:
協助申請人準備和提交商標申請文件。|
熟悉美國的商標法規和程序。
處理與 USPTO 的溝通,包括回應審查意見和解決異議。
提供專業建議,協助申請人順利取得商標註冊。 - 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律師 (USPTO Examining Attorney):
負責審查商標申請,確認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職責:
發出審查意見 (Office Actions),要求申請人澄清或修正申請。
對商標的註冊與否具有決定權。 - 第三方 (Third Party):
可能對已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個人或公司。
理由:認為申請中的商標與其已有的商標相似,可能造成混淆。 - 代理商:
Evershine: 一家代理公司,在多個國家(包括台灣、美國、德國、英國、韓國、加拿大等)提供商標服務。
其他重要概念:
- 《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 美國商標法的主要法源。
-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USPTO 的線上商標申請系統。
- 商標使用證明 (Specimen of Use): 在美國實際使用商標的證據。
- 使用宣誓書 (Declaration of Use): 需在註冊後第五年至第六年間提交,以證明該商標仍在商業用途中使用。
- 官方公報 (Official Gazette): USPTO 發布商標公告的刊物。
- Madrid Protocol (馬德里商標體系): 簡化跨國商標註冊的國際體系,但無法保證各國註冊成功。
美國商標註冊研究指南
簡答題測驗
請用 2-3 句話回答以下問題。
- 外國申請人在美國申請商標時,為何必須聘請美國執業律師?
- 根據蘭哈姆法案,外國申請人可以基於哪兩種主要方式提出商標申請?
- 若申請時尚未在美國使用商標,需要提出哪些證據才能完成商標註冊?
-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審查商標申請時,會進行哪些主要檢查?
- 商標註冊後,申請人必須在哪些時間點提交使用宣誓書?
- 若商標申請通過審查並公告後,第三方可以如何提出異議?
- 商標申請的費用是如何計算的?有哪些主要的附加費用?
- 請簡述美國商標的專用期限以及如何進行延展?
- 請說明商標申請中,「商標使用證明」扮演的角色?
- 簡述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的作用?
簡答題測驗答案
- 由於美國商標法規複雜,加上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官員態度嚴謹,外國申請人必須委託美國執業律師,作為其在美國處理所有商標事務的代表,以確保符合所有法律程序。
- 外國申請人可以根據《蘭哈姆法案》第 44 條(涉及外國申請或註冊)或第 1(b) 條(意圖使用)提出商標申請。
- 若申請時尚未在美國使用商標,審查核准時需提出在美國當地實際使用的證明,例如商品標籤、發票等,並提交商標使用宣誓書。
-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律師會檢查申請是否符合所有法律規定,包括商標是否與現有商標衝突、申請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描述的商品服務是否清晰。
- 商標註冊後,申請人必須在註冊滿第五年至第六年間提交使用宣誓書,以證明該商標仍在商業用途中使用,並定期提交續展文件。
- 商標公告後,第三方可以在 30 天內提出異議,通常理由為認為申請中的商標與其已有的商標相似,可能造成混淆。
- 商標申請費用按商品或服務類別計算,基本申請費為每類 350 美元。額外費用可能包含資訊不足附加費、自定義商品服務描述費等。
- 美國商標的專用期限為自登錄註冊簿上起算十年。在第 10 年專用期限到期前六個月內需申請延展,並須提交美國當地商標使用證明。
- 商標使用證明是在美國實際使用該商標的證據,例如商品標籤、廣告、銷售發票等。它是完成註冊,以及維持註冊有效性的重要文件。
-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是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線上系統,申請人可以透過它提交商標申請、回覆審查意見、以及進行其他商標相關的流程。
申論題
請用分析性的方式回答下列問題 (不需提供答案):
- 比較分析外國申請人選擇《蘭哈姆法案》第 44 條或第 1(b) 條作為商標申請基礎的優缺點。
- 詳細說明美國商標註冊的流程,並分析每個階段可能遇到的挑戰,以及如何應對。
- 分析商標申請過程中,聘請美國執業律師的重要性。在費用考量下,為何建議申請人應聘請律師而非選擇直攻件?
- 探討商標註冊後維護的重要性,並詳細解釋商標使用宣誓書和續展申請的流程。
- 以實際案例或自身發想,探討商標檢索在申請過程中的重要性,以及未進行檢索的潛在風險。
詞彙表
- 商標 (Trademark): 用於識別和區分某個產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符號、設計或短語。
-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美國政府機構,負責審查和發放專利與商標註冊。
- 蘭哈姆法案 (Lanham Act): 美國商標法的主要法源,規定了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的相關法律條文。
- 執業律師 (Licensed Attorney): 經認證可在美國法律體系中執業的法律專業人士。
- 商標檢索 (Trademark Search): 在申請商標前,搜尋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資料庫,確認所需商標是否已被註冊或使用。
- 申請基礎 (Filing Basis): 申請商標時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例如實際使用、意圖使用、或基於外國商標申請。
- 商標使用證明 (Specimen of Use): 證明商標在商業用途中實際使用的證據,例如產品標籤、銷售單據。
- 使用宣誓書 (Declaration of Use): 商標註冊後,為維持商標有效性,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的使用聲明。
- 官方公報 (Official Gazette): 美國專利商標局發布商標公告的刊物。
- 異議 (Opposition): 第三方針對已公告的商標申請提出反對的程序。
-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線上系統,用於提交商標申請和相關文件。
- 優先權 (Priority Right): 在特定條件下,申請人可根據外國申請主張在美國的申請中享有較早的優先權日期。
- 延展 (Renewal): 商標註冊到期前,申請人可以提交延展申請以延長商標保護期限。
- 直攻件: 指跳過美國當地商標代理人,直接將商標申請文件寄至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做法。
- 申復: 指收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意見後,申請人透過律師提出解釋或修正。
- 不可對抗性: 商標若持續使用五年,並提交五年宣誓書後,他人不得以較早註冊之理由提出無效程序。
- 馬德里協定 (Madrid Protocol): 一個國際商標註冊系統,允許商標所有人在多個國家同時註冊其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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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LEA會員所,總部在美國芝加哥,全球600個會員所,員工約2萬8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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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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